关于车主责任的法律意见

在共享租车模式下,车主与租客对车辆出租期间责任界定的法律依据有诸多疑问,之前经过调研,我们发现侵权责任法中对车辆借用或出租期间的界定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依据这些法律规定,以下对凹凸租车的共享租车活动进行车主与租客责任界定的法律解读。

我国《侵权责任法》 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一般来说,将车辆租用给他人使用的,出了交通事故由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如果车主有过错的,车主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车主过错的界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
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1)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2)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3)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4) 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由此,我们应当可以推论出这么几点:
1) 如果车主明知自己的车辆有缺陷,可能会导致不安全驾驶,导致交通事故,那么就不应该将车辆借出。必须要修理好这个缺陷后才能将车辆借出。
2) 车主交接车辆时,能确保租客的身份真实、驾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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